山西律师大讲堂——律师土地法律
业务论坛成功举办
为积极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法律服务中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加强我省律师的法律政策与实务的结合研究,进一步提高全省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实现律师队伍理论实务能力双提升。2018年7月14日,山西省律师协会在太原举办了“山西律师大讲堂——律师土地法律业务论坛”。本次论坛由省律协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协办,为期一天。
本次论坛共设5个专题,主要围绕农村土地法律实务中的关键和常见问题,由省律协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郭平珍、刘凤鸣、裴建军、母瑞、赵建国等5位主任、副主任委员主讲。全省各市近400名律师参加,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
上午的两个论坛题目分别是“宅基地若干法律问题”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
刘凤鸣律师就“宅基地若干法律问题”做了比较系统的讲解,从宅基地问题的历史由来入手,详细梳理了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政策规范的渊源,并结合实务案例分析就目前中国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趋势进行了探讨。
母瑞律师以“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为题,首先,讲解了改革的原因——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其次,讲解了改革的目的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最后,就目前试点改革的做法进行了介绍。
下午的论坛有三个题目,分别是“律师实务中的企业用地法律问题”“以股权转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风险”“涉地行政诉讼法律实务——以登记纠纷为例”。
裴建军律师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用地法律问题为切入点,对现阶段企业用地进行全面详尽的分类梳理,分别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大方面,归纳出律师实务中的企业用地法律问题的典型种类和情形。在此基础上通过以案解析的方式,剖析了律师实务中的主要企业用地法律问题,从土地法律与政策的运用角度,总结出律师在办理企业用地法律业务中的一些基本要领和精神,对律师分析和解决企业用地法律问题进行了方法性的指导。
赵建国律师从法律规定和市场现状,引出了以股权转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两大法律风险——法律效力风险和刑事责任风险。提出:规避法律效力风险,就要明确股权转让获得的是股权和对土地的间接控制权,而不是直接土地使用权。在刑事责任风险方面,提出以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的间接转让过程中,最本质的问题是要让项目用地满足法律规定的土地投资强度等本质的转让条件。如果项目用地不满足法定转让条件,即便《股权转让合同》被认定合法有效,也不能完全排除当事人的刑事风险。
郭平珍律师从实务入手,通过对五个涉地行政登记诉讼案例的分析,归纳出涉地行政登记诉讼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是行政机关对涉案事实认定不清,二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的程序履行不严格。最后着重讲解了律师在实务中办理涉地行政诉讼案件的两个切入点:一是程序合法性,二是事实的准确性。不管是服务行政机关还是服务行政相对人都要把握好这两点。
本次论坛围绕改革发展主题,紧密结合律师法律服务实际,注重实务操作指导,受到参加论坛律师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