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转发《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庆祝“七一”系列活动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19

各市律师行业党委(总支)、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党支部):

“七一”将至,目前,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对“七一”系列活动作出安排部署,现将《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庆祝“七一”系列活动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律党通〔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务于7月8日前将各市律师行业党委(总支)和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总支、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律师党员联系群众的数量、交叉任职双向进入的比例、落实党建活动场地和经费情况报送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马素珍

联系方式:0351-2681138  15635179900

电子邮箱:sxlsdw@126.com

    

   省律师行业党委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庆祝“七一”系列活动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行业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行业党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展现新时代律师行业新气象新作为,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决定组织开展庆祝“七一”系列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总体部署,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开展庆祝“七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围绕开展先进党员事迹的宣传表彰、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律师、组织基层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律师党员党性意识,增强使命责任。

2.建立健全律师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七一”前,所有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都要建立律师党员联系党外律师制度,每名律师党员联系3到5名党外律师,组成相对固定的联络小组,共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活动,增进认同、形成共识。

3. 建立健全交叉任职、双向进入制度。推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班子与决策管理层党员交叉任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是党员的要同时兼任党组织负责人,实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的,由本所合伙人、主要管理人员中的中共党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此项工作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抓紧办理,“七一”前要全部调整到位。

4.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要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保障,切实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律师事务所要积极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目前尚没有提供专门党建活动场地的,“七一”前都要落实场地。

5.加大对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紧密结合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把评选表彰过程作为发现典型、宣传先进的过程。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阵势,进一步树立新风正气。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开展“七一”纪念系列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提高广大律师党性观念,增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利契机。省市两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5项活动内容逐项检查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营造氛围。一方面要对开展活动中好的做法、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在律师行业中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在活动过程中突出律师事务所重点,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力争在制度建设上有所突破。

3.结合实际,确保实效要紧紧围绕律师工作实际,既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吸引力,调动律师党员积极性,让他们能参与、想参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律师党员联系群众的数量、交叉任职双向进入的比例、落实党建活动场地和经费情况,请于7月10日前报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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