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刑事业务律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驻点律师接谈室律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2-16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作用,经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律师协会沟通协商,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将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驻点律师接谈室”,现遴选具有刑事业务专长的律师参与此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职业道德良好,未受过任何行政或行业处分;

3.执业时间8年以上(含8年,20101231日前执业),近5年办理刑事案件不少于20件;或者具有法律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执业5年以上(含5年,20131231日前执业),近5年办理刑事案件不少于20件;

4.自愿到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驻点律师接谈室从事接谈工作;

5.满足上述条件且发表过相关刑事业务论文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1225日下午6点截止。

三、报名方式

1.各市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与附件2,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后由所在律所报至市律协,再由市律协统一报至省律协业务部。

联系人:李雪瑶  姚艳梅

  箱:806165327@qq.com

  话:0351-2681136

2.各省直所符合条件的律师由所在律所报至省律协省直所管理部。

联系人:杨磊

  箱:55129856@qq.com

  话:0351-2681139

注:附件“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驻点律师接谈室律师”报名表与律师办理刑事业务案件登记表均需律所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选拔程序

此次遴选规模50-80人,各地将初选名单上报后,由省律协刑事法专业委员会进行审核,对符合选拔条件的律师将在山西省律师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驻点律师接谈室律师人才库”,并安排到接谈室轮流值班,值班律师每人每天500元补助。

欢迎广大具有刑事业务专长的律师积极报名。

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驻点律师接谈室律师”报名表

2.律师办理刑事业务案件登记表

附件1  附件2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171215

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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