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指示,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选编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律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收集、整理、选编律师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选编范围和标准
(一)选编范围。律师代理、辩护的成功诉讼案例;涉及政府法律顾问、公司法律咨询、并购、上市、反垄断、涉外案件等成功的非诉讼案例;维权和惩戒案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二)选编标准。诉讼、非诉讼案例能够充分代表律师在本业务领域中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彰显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维权案例要充分彰显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在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惩戒案例要对促进律师依法依规执业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法律援助案例必须符合法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规章,应从受援人方面突出援助重点群体,要反映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创新举措。
二、案例选编原则
(一)依法原则。选编案例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案例公开要求,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内容。
(二)典型原则。选编案例能够从正反两个方面反映律师工作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开展类似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有利于促进律师制度改革发展。
(三)规范原则。选编的案例文书要遵循统一格式,符合规范化、信息化要求。
(四)客观原则。选编案例应当尊重事实,真实反映律师行业发展实际。
(五)全面及时原则。选编案例既能反映出司法行政工作的历史发展脉络,又能重点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法治建设的新动向和律师工作新面貌。
三、案例选编内容
(一)诉讼案例。包括案情介绍、代理意见、判决结果、司法文书、案例评析、结语和建议,篇幅在3000-5000字左右。
(二)非诉讼案例。包括案情介绍、争议焦点、律师代理思路、案件结果概述、相关法律规定解读、案例评析、结语和建议,篇幅在3000-5000字左右。
(三)维权、惩戒案例。维权案例包括被侵犯执业权利、人身权利的律师姓名、所在执业机构名称;何单位因何案件侵害律师何种类型的权利;维护律师权利的单位名称、维权过程和维权效果。惩戒案例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业处分决定决定书的方式体现,包括违法违规事实、处理情况和给予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依据等。维权、惩戒案例篇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四)法律援助案例。案例编辑体例应包括以下内容:标题、案件类型、办理方式、指派单位、承办单位、承办人、报送单位、编写人、检索主题词,案情简介(可包含办案经过),案件点评(可包含争议焦点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法律问题及法理分析等相关内容),审稿人。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案例选编工作小组。成立由省律师协会会长担任组长,由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相应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的案例选编小组,对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委员会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经案例选编工作小组同意的案例可以入选案例库。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所、各专业委员会应当指定负责案例选编和报送工作的联络员,明确联系方式和通信邮箱。联络员名单报省律协备案并适时更新。
(三)建立逐级审批报送制度。各市律师协会应根据本通知的统一要求,对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律师代理的诉讼、非诉讼案例、律师维权惩戒和法律援助案例进行整理汇总,确保案例中不出现政治、专业等方向性错误,及时统一按照标准格式将案例电子文档报送省律协。
五、案例文档格式
(一)律师代理、辩护成功的诉讼案例文档格式(详见附件1)
(二)律师非诉讼的成功案例文档格式(详见附件2)
(三)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文档格式(详见附件3)
(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典型案例文档格式(详见附件4)
(五)法律援助案例文档格式(详见附件5)
六、案例填写统一规范要求
(一)案例库软件系统正式运行后,按照案例库系统默认的电子文档格式填报。
(二)案例库软件系统正式运行前,按以下格式填报。
1.页面设置
(1)纸张大小:A4纸(21厘米×29.7厘米)
(2)版心要求: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15厘米,右面距3.15厘米,页脚距边界2.5厘米。
(3)页码使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左右各加一条短横线,如:“-1-”。页码对齐方式为中间。
(4)默认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行距为30磅。
2.正文
(1)主标题在第二行居中排,使用长城小标宋体小2号。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O.5行。
(2)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l.”。
(3)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为30磅。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委员会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案例选编工作,从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发展的高度,抓好此项工作。要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选编实施方案》严密组织、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律师行业优秀案例的选编、审核、报送。要严肃选编纪律,坚决杜绝人情选编,防止发生政治、业务等方向性错误。
(二)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委员会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典型案例的审核、报送工作,并于9月29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至省律协业务部。
(三)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委员会应于每月15日前将案例的电子文档通过刻盘或邮件的方式报省律协业务部。每次报送案例数量应不低于5个,且全部覆盖案例选编范围。
(四)报送方式
联系人:李雪瑶 姚艳梅
电 话:0351-2681136
邮 箱:shanxilxywb@163.com
附件:1.律师代理、辩护成功的诉讼案例文档格式
2.律师非诉讼的成功案例文档格式
3.维护律师权益的案例文档格式
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到惩戒典型案例文档格式
5.法律援助案例文档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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