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落实司法领域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严格公正司法,狠抓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