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吕梁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论述,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有效措施推进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便捷化、队伍专业化、职能高效化取得新突破。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高质量建设法治吕梁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实施方案》。2021年吕梁市被省委首批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同年,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上,社会律师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框架协议的起草、审查,提出法律审查意见书85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规范性文件254份,审查非规范性合同、协议121份。在推进行政执法上,2022年继续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目前已为乡镇赋权90项,全市937名乡镇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件,150个乡镇(街道)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上,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自改革以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5件,实质性成功化解行政争议58件。公证深度参与扶贫搬迁安置分房、学校招生电脑派位、退役军人安置等工作,出具公证文书98件。
二是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突出服务重点,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多元、专业优势,全方位多形式服务高质量发展。在行政执法创优上,坚持落实包容免罚制度,制定包容免罚清单,推行柔性执法。2022年市本级办理市场主体行政处罚案件68件,其中免予行政处罚21件,占行政处罚案件30.9%。指导制定、公布14部地方性法规的执法裁量权基准76项。在深入企业解困上,开展为期三年的“百名律师进民企”活动、“法安护航企业”三年行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为78个企业举办法治讲座212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960条。为企业办理赋强公证64件,标的1.36亿元,极大地节约企业诉讼成本;为中小微企业办理公证500余起,帮助解决资金周转1.2亿元。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58件,标的2.22亿元。律师签订帮扶协议135份,召开企业风险研判座谈会325次,帮助企业化解隐性风险180余起。律师积极参与农村“清化收”工作。
三是在服务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多元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打造“法治吕梁”和“普法在线”两个法治宣传阵地,分别播出174期、167期。制作宪法宣传微视频45部,《甘泉》荣获全国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一等奖。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4个,法治宣传长廊145个,法治图书室1230个。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培养“法律明白人”2.1万余人。高质量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省级31个。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特别是扫黑除恶以来,为全市涉黑涉恶案件被告提供法律援助200余人次。2020年以来,全市共接待免费法律咨询88207人次,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170件,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市级调解协会的建立。2020年以来,成功调解各类纠纷4.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3.8%,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63件。全面推行律师化解社会矛盾非诉息访听证模式,晋凯律师事务所在土地承包、征地拆迁、易地搬迁等纠纷处理中组织听证会140余场次,成功调解纠纷83件。强化对农民工服务,对工资支付、工伤赔偿和抚养赡养等开展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32件。特别是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化解农民工武某某工伤赔偿信访案,被中新网、人民网报道,受到市委通报表扬。
四是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吕梁市引进律师人才的六条措施》,从区域外引进律所5个、律师42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公职律师增至146名。进一步加强七好司法所建设,开展枫桥式“七好”司法所创建,全市150个司法所基本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好、场所建设达标好、工作力量充实好、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好、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好、经费待遇保障好、职能作用发挥好”的建设目标。进一步统筹公证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市诚信公证处,在资源短缺的兴县、岚县、方山等地开展公证远程办证试点工作,办理小额遗产继承、不涉及财产处分的委托公证79件。在强化基层便民服务上,为1235个行政村(社区)购买配置法律服务终端平台,满足群众远程“窗口自助查询”、随时随地联网“指尖学法”“一键获取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