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
——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总结推行“非诉听证息访”模式开展律师调解工作
发表时间:2022-11-10
来源:厅律师工作处、吕梁司法局

近年来,扎根吕梁山区的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探索律师事务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模式,聚焦基层农村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农民维权方式不适当等问题,主动落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中总结推行律师主导的“非诉听证息访”模式,形成了律师参与基层调解、服务基层治理的有益经验。律所先后被评为“山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模范党支部”“群众满意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活动先进单位”“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吕梁市“双强六好”示范党组织。
        一、探索总结以“七讲”为主要内涵的“非诉听证息访”模式
        2011年10月,晋凯律师事务所在全省率先创设律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尝试在基层以听证形式开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以来,晋凯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重要指示精神,依托内设的农村法律事务部、非诉讼法律事务部,组建以“三农”律师为主力的非诉专业团队,总结完善多年探索以听证形式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和成效,固化形成了以“七讲”柔性方式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的“晋凯非诉听证息访模式”,即:以律师为主导,通过组织听证会,在当事人之间搭建起多方参与、平等对话的平台,将矛盾纠纷放在桌面、双方观点亮在明处,针对性地采取“讲政治、讲经济、讲长远、讲道理、讲政策、讲法律、讲得失”的“七讲”柔性方式促成问题解决,并全程提供法律文书巩固调解成果,力促达成“息访”目标,探索形成律师调解工作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品牌、新经验。
        推行“非讼听证息访模式”两年来,晋凯所先后在离石区、临县、兴县、中阳县、方山县等多个县(区),围绕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村企矛盾、扶贫搬迁、乡邻关系等不同类型142件矛盾纠纷,通过深入调研起底、制定听证方案、实战培训演练、现场专业指导、全程留痕记录,依法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各方形成共识。截至目前,已妥善化解80件,转为诉讼13件,正在调解8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9份,纠纷化解率超过71%,依法解决了常年困扰基层的信访问题,有力促进了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矛盾纠纷排除、基层社会稳定。
        二、“六步法”形成标准化工作流程
        群众认可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晋凯所经过不断完善细化,规范“非诉听证”标准化工作流程,变“双边”争议解决机制为“多边”争议解决机制,避免“拉偏架”“说歪理”,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促进了信访问题源头化解。一是深入调研底数“清”。对听证事项进行充分调研,查明信访人、信访事项、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研究信访问题所涉法律问题和政策规定,做到事实清、政策清。二是方案具体思路“明”。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山西省信访条例》规定,结合个案特点,量身定做听证会方案,列明听证会的目的、参与者、查明和解决的问题、时间和地点、纪律、程序、告知事项等要点,确保听证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诉可解、有纪可执。三是会前准备介入“早”。主动加压、提前介入,在听证会方案制定,参与单位确定,听证员邀请,信访诉求合法性、合理性、可支持性评价,听证会模拟培训,通知书送达,信访人程序性权利保障等方面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对相关单位在法定职责、发言应对、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实战培训,确保听证会开出实际效果、示范效果。四是依法送达程序“严”。严格于听证会前3日向信访人送达《参加信访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其参加听证会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材料,听证会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参加,保证当事人权利和听证会效率。五是现场指导意见“准”。听证工作专业性强,律师必须全程指导听证工作,在各方陈述答辩的基础上,围绕事实和法律发表高质量、专业化的听证意见,并明确告知信访人不得在听证结论出具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否则将严格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听证结论作出前,要继续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稳定其思想情绪,尽量做到调解结案。六是文书服务效力“足”。坚持听证全程留痕,严格做好听证会笔录,组织与会人员签字确认,会后根据需要出具《听证法律意见书》《听证会报告》等,并及时送达,确保各项文书内容与时效上的效力。
        非诉听证会中,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严格遵循“非诉听证”流程,通过召集当事人、乡村干部、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派出所和邀请乡贤及人民调解员、优秀退伍军人、企业负责人等多方主体参加,疏解信访人的抵触情绪,引导信访人理性表达诉求,帮助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促成各方握手言和,推进信访事项快捷高效解决。
        三、“非诉听证息访”模式对律师调解工作的有益启示
        (一)注重细节讲技巧。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特点和不同当事人的不同诉求,选择不同听证地点和方式,运用不同调解技巧,既便利现场听证和调解,更易于让群众接受。晋凯所在实践中,征地补偿类纠纷听证会,选择便于查阅资料的乡级政府召开;村矿企业之间纠纷听证,主要矛盾在企业,关键环节在村委,要害处在个户,则往往选在村委或地头、村民院落炕头召开。听证中,选择运用“七讲”中不同方式综合发力,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让群众从习惯性说“不”变成反射性说“好”。
        (二)作风踏实接地气。非诉调解律师工作辛苦,且收入不如诉讼律师,对调解工作的“责任”、对人民群众的“情怀”,是律师坚持开展工作并且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晋凯所每年组织律师开展“春华秋实”下乡体验等活动,让律师熟悉农村情况,培养群众感情,掌握群众工作的本领。律师自觉“脱下皮鞋穿布鞋,脱下西装换便装”,吃得了土饭、说得了土话、睡得了土炕、交得了“土”友、办得了土事,深入庭院、深入地头与群众交朋友,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成为了群众的知心人,奠定了非诉听证过程中与群众的感情基础。
        (三)服务群众常态化。非诉听证创新了群众工作常态化模式,也促使各部门、各单位和律师进一步增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一是干部直面问题。听证会上正面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解答群众提出的政策、解决群众提出的困难,耐心倾听群众批评,针对性加以解决,倒逼基层干部作风转变。二是部门履职尽责。快捷整合各部门处理涉访事项职能,形成解决问题的工作合力,精准对接责任单位,现场分解职责,限时办结,避免批件旅游、程序空转、推诿扯皮,实现了息诉息访。三是法律服务上门。依托律所农村法律事务部、非诉讼法律事务部以及“三农”律师团队,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有人听话,有人办事,遇困难有人解决;让老百姓明白“言行有自由,法律有边界,权利要保障,滥用要担责”,教育信访群众向好向善,理性平和维权;解决基层想干而不敢干的信访难事,想处理而不会处理的信访急事,使一大批信访问题在基层就地解决,服务基层治理,促进基层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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