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1-03-31
来源:山西司法

  2020年,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服务和保障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省法治建设工作高位推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林武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推进全省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审定涉及全省重大改革立法项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后,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及时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领导干部宪法宣誓等7场大型活动,省领导出席讲话,在全省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将加强全面依法治省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率先建成覆盖省市县和省直单位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组织架构。建立“督考一体”机制,开展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对全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专项考核。在全国率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试点工作,实现述法主体、层级、程序“三个全覆盖”。研究出台《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规定》,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右玉县“法治引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被列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坚持用法治来划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有效发挥以法治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全国首家编制省级“十四五”营商环境专项规划。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承诺制改革、“标准地”改革。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年取消下放57项省级行政审批等事项。建立省市县审批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在全省市县及开发区全面推开“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各市平均划转行政审批事项285项,各县(市、区)平均划转210项,市县审批事项平均压减20%。优化煤层气开采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由360天大幅压缩至73天。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设区市全部完成第一批试点工作,“一声承诺一次办好”经验在国务院专报刊登。动态调整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率先开展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五级全覆盖,省级90%、市县8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提升“信用山西”平台建设水平,全年累计归集数据近5亿条,其中包含“双公示”信息1214万条,同比提升300%。覆盖省市县乡的“13710”信息督办系统功能不断优化,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聚焦转型发展重点工作,行政立法水平稳步提升

  围绕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省政府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5件,出台政府规章12件,备案审查市级政府规章4件。推动出台《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山西省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促进条例》《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管理办法》,以地方立法保障改革发展。建立行政立法基地、行政立法联系点、行政立法专家库,强化行政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对2019年及之前公布的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废止12件、修改19件、现行有效99件。对野生动物保护、人防、《民法典》涉及的政府规章进行专项清理。出台《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对435件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8件市政府规章、195件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政府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显著增强。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行政决策效能不断提高

  将重大行政决策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督察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引导规范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先后召开4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标准地”改革、转型项目建设、稳定促进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重大行政立法,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修订《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调整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省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与论证,省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办理法律事务165件(次),有效提升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

  召开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会,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行政执法指引、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四个统一”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要省级执法部门和各市都在公示平台建立链接,实现了统一信息归集、统一查询入口、统一查询方式,提高了执法透明度。32家相关省直部门编制了制度手册和行政执法手册,建立完善了本领域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6项,完成全省50519名行政执法人员证件颁发工作,推进执法队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六大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健全多元化监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持续深化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按照省委“腐不了、难以腐、腐必究”和“可操作、能落实、真管用”的要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推动重点领域36项不能腐制度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13件、政协提案1077件,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出台《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和高职高专党政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统筹管理办法》,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减税降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七、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满意率分别达97.4%和93.5%,事故率、案件率大幅下降,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98.8%。建立行政诉讼、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2539件、行政应诉案件2961件。出台《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措施》,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发布《2020年度省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举办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十件实事”,打造《法治进行时》栏目,创新开展“抖音”普法和“法治邮路进万家”活动,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7.4万余名。推动全省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发展,配备村(居)法律顾问7100余名,法治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作用有效发挥,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八、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在抗击疫情斗争中体现山西担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时出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稳妥办理刑事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措施,省政府迅速发布《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的通告》,建立实施5个疫情防控地方标准。搭建起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组成的“多元解纷平台”,编制《企业复工法律问题指南》系列丛书,组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中心、仲裁委员会等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进行24小时线上免费咨询。针对受疫情影响带来的企业生产经营、复工复产、合同履行、劳动关系、场地租赁和婚姻、家庭、邻里等重点领域纠纷,加强排查化解,引导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为企业“法治体检”1300场次,解决法律问题5650个,总标的额达50多亿元,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在层级、区域、部门之间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治理效能与高质量转型发展需求还不够匹配;三是基层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这些问题,都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山西转型出雏型开局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科学编制《山西省“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率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市县标准,加快构建与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规章框架,巩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全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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