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坚决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
发表时间:2020-07-06

7月3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中央政法单位关于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回头看”情况汇报,审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方案、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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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更加注重制度化、规范化,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研究谋划新任务,务求实效。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回头看”,最大限度释放“三个规定”的制度威力;发挥试点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局探路;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法治力量;以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为契机,推动《条例》落地落细落实。

会议对这些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生态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从组织开展“回头看”的情况看,“三个规定”颁布实施五年来,不能违规过问、插手案件已形成共识,“批条子”“打招呼”的现象逐步减少,司法环境正在得到改善。同时也要看到,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还有不统一、不充分的问题,执行还有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防止执法司法权滥用的制度体系还有不完善、不严密的问题。要持续深入推进“回头看”,最大限度释放“三个规定”的制度威力。


——提升制度认知力。“三个规定”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制度安排,既是约束司法权力的“紧箍咒”,又是保护司法人员的“护身符”。要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自信、凝聚制度认同,推动“三个规定”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对法治更有信仰、对司法更加信任。

——增强制度执行力。中央政法各单位首先要带头执行,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无例外”,推动“三个规定”在本系统落地见效。中央政法委和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完善部门联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总结最高法开发信息库、最高检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发现问题等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作用,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对外公开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对内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倒逼机制。要加强跟踪问效,对“零记录”“零查处”“零报告”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重点督办,对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突出制度整合力。加快构建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建立程序严格、保障有力、处罚慎重的惩戒制度,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进一步织密司法监督网。建立健全群众了解案件办理情况的制度机制,确保将违规过问或插手干预案件“后门”牢牢堵死的同时,把群众正常监督反映问题的“前门”打开。


发挥试点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局探路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政法机关的一场深刻自我革命。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取得经验后在全国范围铺开,坚决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


——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试点,既是教育整顿工作破局开路的重要一招,也是关乎教育整顿工作整体质效的关键一环。要充分认识抓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试点工作开好局、探好路。中央政法委要统筹组织、整体推动试点工作。中央政法单位要落实好指导责任,从“线”上指导推动,试点地方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从“块”上组织推动。选优配强驻点工作组,加强试点工作驻点指导。

——聚焦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政治不过硬、司法不廉洁、执法不严格、遇事不担当、作风不优良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执纪不力等问题,拿出实招硬招,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通过深挖涉黑涉恶案件、接受群众举报、梳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案件评查、走访相关部门和管理服务对象等方式,全面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治理顽瘴痼疾。坚持精准施策,针对试点地区、单位特点,分门别类梳理分析,找准症结原因,精准靶向治疗。

——鼓励大胆创新。试点工作最终目的,是要为全面铺开提供经验、贡献方案。要充分调动试点地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指导推动试点勇于突破,敢于创新,趟出路子。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升,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创造更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

——科学评估效果。坚持民意导向,开门搞试点,通过与基层干警座谈、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科学评估教育整顿效果,做到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抓住试点中遇到的关键问题、推进中发现的难点问题、铺开后可能出现的共性问题,深入评估研判,掌握规律特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展开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

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各部门要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法治力量。


——筑牢“六稳”“六保”的法治底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特殊时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具体体现。要抓住稳市场主体这个基础和着力点,采取灵活务实的法律政策,依法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适用强制措施,积极引导民事案件当事人共担风险、共渡难关,打出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法治“组合拳”,用法治守住“保”的底线、夯实“稳”的基础、拓展“进”的态势。

——铺就创新创业的法治底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要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深化执法司法供给侧改革,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一流的创新法治环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对新产业、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保障科研人员的职务科技成果权益,推动企业提升科技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推动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执法司法环境。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科学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帮助市场主体打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打造重大战略的法治引擎。聚焦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依法保障改革创新举措先行先试,提升区域执法司法协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形成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制度性开放,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高对外开放法治、安全保障水平。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力度,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平战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法治温度。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大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执法司法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更足、质量更高。立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全方位提升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的层次和水平,既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又要更好地尊重和保护人格尊严,让人民群众生活更为体面、更有品质。


精心组织开展督查考核

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全面有效落实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全国政法机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识得到强化,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党委政法委的职责定位日益明确、作用日益凸显。但对标党中央要求,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还存在一定差距。要以开展此次督查工作为契机,推动《条例》落地落细落实。


——提高督查站位。自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督导工作权威性,切实发挥督查“利剑”作用,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突出督查重点。紧扣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要求,抓住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重点督导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协管”“协查”机制落实情况、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情况等,推动各地各部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

——改进督查方式。坚持科学督查、精准督查,综合采取“听、查、谈、访”等方式,以《条例》贯彻落实成效论英雄,而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价工作好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增强督查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真正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对一些共性、普遍性问题,要深入分析症结原因,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要注意总结有关地方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将一地的成功探索变成各地的共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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