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多措并举 全面推进全省法治乡村建设
(一)完善涉农领域立法
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推动出台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创制性法规规章,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结合省情农情,修订《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出台《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组织开展涉农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综合评估,做到依法依规用权。2024年废止《山西省农业投资条例》《山西省农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保障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修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编制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清单,厘清职责边界,压实执法责任。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公布执法典型案例,加强执法规范化引导。举办“山西农业行政执法云讲堂”、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管和执法骨干业务培训班,全省涉农执法人员平均培训80学时以上。举办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技能竞赛,组建办案能手、执法骨干、执法培训师资库。继续支持市县配齐、配强、配优执法装备。《农民日报》报道我省《提升执法效能 护航三晋农安》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全省“绿剑护粮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整治等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
(三)强化乡村司法保障
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做好巡回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特别是边远山区群众诉累。依法惩处涉农投资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把持、操控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等操纵基层选举、染指基层政权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乡村地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聚焦利用我省纵横沟壑地形,在乡村地区偷排偷放、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突出违法犯罪,在“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打击上出真招。
(四)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科学谋划各项工作举措,高质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涉农法律法规50余项。依托“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学法用法线上培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7万户。持续推进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11.9万余人。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和节点,走进农村、深入基层,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送法进乡村、全国“放鱼日”山西同步增殖放流、“宪法进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绿色食品宣传月等宣传活动。
(五)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供给,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8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3516个,覆盖率达到95.6%,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简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推进“一站式”办理,全面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开展为期两年的“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针对性提出18项具体工作举措,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六)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
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审批、农村集体合同不规范等问题,编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化解相关政策50问》《山西省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38问》。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妥善处理上访事件,对重大信访矛盾,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化解期限,一大批群众关注的问题通过信访得到有效解决。依法办理涉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指导各市县加强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全省117个农业县(市、区)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涉农乡镇全部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行政村设立调解小组,不断完善“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化解机制。
(七)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坚持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行交叉任职。同步健全“一肩挑”体制下的村务监督机制,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探索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软弱涣散整顿、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党务、村务、财务。
(八)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
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特别是“智慧普法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山西普法抖音平台”等,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加强移动端的推广使用,拓展利用移动端开展服务的新形式,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推进乡村“雪亮工程”,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风正扬帆 法治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法治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种要素。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基层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凝聚法治合力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一是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落实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是持续优化工作经费保障措施。支持引导各地各部门科学、合理编制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预算,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法律服务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推动将基层实践中合理可行的经费保障标准通过制度形式予以明确,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注重培育山西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挖掘各乡镇村落山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统筹力量组织开展山西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建设“黄河法治文化带”“三晋法治人物”历史遗迹等名录的收集、整理、编撰工作,深入宣传其法治精神,培育突出山西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重点阵地,因地制宜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方便基层群众学习理解法律、开展法治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