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惠民生 解决“烦薪事”——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发表时间:2025-02-21
来源:山西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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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治报2月17日 第4版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服务,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方面持续发力。

2024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700余件,农民工受援人5200余人次,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32000余人次。其中,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近2900件,调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400余件,为农民工讨薪46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为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省司法厅坚持多元整合,打造便捷高效农民工维权服务网。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全省构建以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补充,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辅助的五级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优化整合服务热线。实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双线并行。全年24小时不休息、无节假、不间断,农民工遇到法律问题,可直接拨打12345或者12348,及时获得咨询解答。

实施专项工程。在全国创造性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组建了4000余人的专业法律服务队伍,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特殊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完善联动机制。省法律援助中心强化农民工问题转接转办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即来即转、实时追踪、及时反馈,顺利完成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受理转办的132件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涉及劳动人事争议的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完善便民举措

提升服务质效

“法者,治之端也。”新修订的《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新增确认劳动关系、请求支付劳务报酬或者因提供劳务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受经济困难限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有力保障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

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示范性和便捷性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优化升级、融合发展,强化资源要素统筹调配,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努力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可及性和满意度。

创新优化协同服务机制,开展“法律援助3+1市域通办试点工作”,在长治、晋中、临汾三市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在晋城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办理全市通办。实现法律援助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打破原来异地不能办的限制,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转变,打造了横向联通、纵向联动的服务模式,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开通“绿色通道”,对于农民工实行“四优先”原则,即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制度以及“代受理”和“点援制”等便民举措,不断提升服务民生温度。

开展专项行动

保障合法权益

为了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行动,真正解决农民工的急难愁盼。一是组织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安心行动”。聚焦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劳动者不同特点和需求,围绕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保险保障、工伤认定等易发多发法律问题,提供针对性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二是与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活动,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三是与省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关于协作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四是持续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聚焦基层农民工纠纷问题,组织调解“进网格”“进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援调衔接”,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扎实推进农民工欠薪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帮助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积极开展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为了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浓厚氛围,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法律援助工作惠及更多农民工。将围绕农民工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省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强对农民工的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其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将针对农民工群体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相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维权意识,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社会宣传,借助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定期推送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典型案例等,扩大法律援助知晓度。深入企业、工地重点围绕合同监管、劳动用工等方面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从源头上防范劳动争议的发生。在民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工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农民工群体宣讲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法律援助范围、申请途径等,积极引导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申请法律援助,积极营造保障农民工权益浓厚氛围。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新就业群体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为200多名快递员、网约车司机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讲解修订后的《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解答问题,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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